声明
致各施工单位:
为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安全管理及正常秩序,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珠海新皓公司的承诺变更其相关主体,原珠海新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等全部作废,因作废的施工协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我公司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四川省健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务部
2021年9月18日